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为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办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分类管理、公益导向,优化环境、综合施策,依法管理、规范办学,鼓励改革、上下联动”的原则,着重从六个方面部署推进。
一是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不断增强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放宽社会力量投入教育的准入条件,拓宽办学筹资渠道,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三是完善扶持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建立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学生同等资助政策,实行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的差别化扶持政策。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和监事制度,优化人员构成。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推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
五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导学校科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民办学校任教。
六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积极培育民办教育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意见》强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是一项事关当前、又利长远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抓紧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民间办学的深厚传统,孔子广收门徒,倡导“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打破了长期以来“学在官府”的贵族知识垄断,开私学之先河。此后数千年间,各类私塾、精舍、书院经久不衰,民间兴学的传统根深蒂固。清末民初,在教育救国理念的感召下,众多知识分子大量创办平民学校,为普及教育作出杰出贡献,也诞生了像南开等一大批令人瞩目的私立学校。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重返历史舞台并不断发展壮大,如今已经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层次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局面,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为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萄京棋牌手机下载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民办教育至关重要,从长远看,其繁荣发展的道路才刚刚开始。“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要让今后的民办教育发展得更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仍须加强保障和规范力度,为今后的繁荣发展开好头。就过去的经验和教训看,当前的民办教育也面临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尤其在法人类型不分、政策支持不足,内部管理无序、内外监管不严等方面,民办教育亟须得到规范和支持。

《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为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办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分类管理、公益导向,优化环境、综合施策,依法管理、规范办学,鼓励改革、上下联动”的原则,着重从六个方面部署推进。

为此《意见》特别指出“分类管理,公益导向”,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强调无论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不断致力于优化环境、综合施策、依法管理、规范办学,为民办教育的“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不断增强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意见》的发布,其实质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民办学校管理体系,以及构建真正的现代学校制度,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提高民办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民办教育繁荣发展。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政府管理方式,真正激活社会各界的力量,鼓励他们放心大胆地投身教育这一伟大事业,拥抱民办教育的春天。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放宽社会力量投入教育的准入条件,拓宽办学筹资渠道,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三是完善扶持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建立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学生同等资助政策,实行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的差别化扶持政策。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和监事制度,优化人员构成。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推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

五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导学校科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民办学校任教。

六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积极培育民办教育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意见》强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是一项事关当前、又利长远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抓紧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责任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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