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咸宁城区中小学招生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所以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新生招生以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分流起始年级新生为主,兼顾范围内常住居民,且必须是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常住居民为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有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在范围内其他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将依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学校。

对于热点学校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其周边新开发楼盘较多,居住人口密集,大大超过学校承载容量。因此,今年该校新生招生以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分流起始年级新生为主,兼顾范围内常住居民,且必须是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常住居民为今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有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

坚持免试入学。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免试入学,严禁组织招生考试。

5.问:现在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周边出现了很多所谓的学区房,购买了学区房,子女就能无条件上该学校吗?

日前,咸宁市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秋季咸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及相关工作办法,今年各校招生范围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家长可关注咸宁教育信息网,了解各校具体招生划片范围。

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统筹安排,学校实施。由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共同组织实施,统一划分片区,统一录取、统一注册、统一学籍管理。

7.问:招生政策出来了,各个学校什么时候报名?市教育局有统一要求吗?

对此,市区两级政府已同意将岔路口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对泉塘小学、杨下小学实行加大投入改造,并考虑师资设备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共享,促进城区学校均衡发展,实现多校联合划片入学。

副组长:李旭东市教育局局长

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咸宁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由区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名单后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家长需到范围内学校进行预报名,学校初审后,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复核,学校公示新生名单,对范围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咸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学校凭小学新生入学证明材料复印件、招生计划分别到市或区教育局审批注册学籍。

此外,咸宁市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军人子女入学分别按相应的管理办法办理。

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家长和七年级新生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初中学校预审核入学资格。

学校预录取,服务片区新生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学校预审核入学资格。

答: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作为市政府在高新区范围内新建的一所实验性学校。主要是为了逐步分流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学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超大班额和高新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难等问题,还要兼顾范围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和学校实验教学的需求。

此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温泉城区内新建住房小区不断增多、旧城片区陆续进行改造扩容,大量人口涌入市城区,城区内学龄人口急剧增多。但无论是新建住宅小区,还是旧城片区改造,商品房开发商都没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致使城区居民子女入学难问题十分突出。

陈文钢咸安区教育局局长

答: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也是民生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教育部门广泛调研,依据城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做好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四个原则”即: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而且,今后城区学校划片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有所调整。管总的一条原则是要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学校上学。

同时,今后每年教育部门会根据城区人口变化,对学校招生范围进行调整。

张敏文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校长

答:控制学生流动是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和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需要。首先,学生流动,转学到其他学校,又要较长时间适应陌生的环境和老师、同学,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因此我们不鼓励学生没有特殊的原因频繁转学、择校。其次,学校接受异动生,会打乱学校原有的教学安排;再次,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刚刚建成一年,师资和设施还没有完全配套,师生比达不到规定标准,而且去年是试招生,各个年级招收的学生数不均匀,部分年级学位已满或超额。

为保证范围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学,从明年起,对于2015年7月31日之后取得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该校将实施多校划片入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习海平咸宁市实验小学校长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市区学校均衡、和谐发展。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印发了《咸宁市201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就市民关注的招生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了解到,今年发布的招生政策,主要针对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小学新生必须是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方可就近申请入学。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城区小学毕业学生或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小学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住址信息,在小升初平台中将学生对应到招生片区。

二、组织领导

此外,从明年起,对于2015年7月31日之后取得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将实施多校划片入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市区两级政府已同意将岔路口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对泉塘小学、杨下小学实行加大投入改造,并考虑师资设备与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共享,促进城区学校均衡发展,实现多校联合划片入学。

招生办法。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和城区适龄儿童摸底情况下达招生实施意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由咸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扩充所辖学校招生规模,满足城区居民上学需求。

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学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招生对象。城区所辖小学。小学新生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可就近申请入学。

3.问: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主要招生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意味着其他年级的学生不能转学,为什么要控制学生流动?

李祖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

答:适龄儿童少年要入读该学校,首先,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其次,必须常住在该片区,是房产产权人子女;除此以外,还得符合相关条件,如房产证在今年7月31日以前办理,入学儿童少年符合相应年龄要求以及实际居住等相关条件。

三、招生原则

4.问:如何控制学生流动呢?

严格控制流动。对于已经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要保持稳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流动,要保证籍随人走。学生学籍需在区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通过咸安区教育局,在区县及市直间学校调取的,必须通过市教育局。学校不能任意转接学生。

2.问: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是去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学校,也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学校。今年该校招生有哪些变化?

成员:张海泉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6.问:其他群体子女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咸安区教育局,陈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红辉、罗汀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勇、张立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咸安区教育局、市区中小学抽调,具体负责招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设立信访综合维稳组,由市区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答:为保证师生有效的暑期休息,我们不允许学校在8月20日前组织报名,8月20日至31日为报名时间,各校可根据工作安排,在这个时间内自行确定报名时间和报名手续,家长可根据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去学校咨询办理报名手续。9月1日所有学校必须开学。

招生片区。根据市区小学布局及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片区。

答:对于其他人群子女入学,都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区教育局复核后,市教育局汇总,学校公示新生名单,组织报名。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城区内新建住宅小区不断增多,大量人口涌入市城区,现城区内学龄人口急剧增多。但无论是新建住宅小区还是旧城片区改造,商品房开发商都没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致使城区居民子女入学难问题十分突出。为此,教育部门连续多年对城区现有中小学进行改造扩容,采取内部挖潜扩班等方式扩大招生规模,目前温泉城区内学校承载能力已达极限,造成学校教师、校舍不足,学校人多、班额大,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学生身心健康。

坚持相对就近。相对划定学校招生片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1.问: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哪些原则?

何琼珍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答:对于已经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要保持稳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流动,要保证籍随人走。现在学生学籍实行“一人一号,伴随终生”,学生学籍需在区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通过咸安区教育局,在区县及市直间学校调取的,不仅需要转进、转出两校同意,还必须经县市区和市教育局审核,学校不能任意转接学生。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学校进入学籍国网下载模板,将新生信息上传到全国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了我市201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试行办法,现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组长:袁国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区直有关学校,温泉、浮山办事处所属学校:

四、小学招生

坚持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统一使用学籍管理系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罗汀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袁慎彬市温泉中学校长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咸宁市区学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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