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萄京棋牌官网登录襄阳三城区公布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8月14日,襄阳市高新区、襄城区、樊城区教育局分别公布了辖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适龄少年、儿童家长可登录襄阳教育网详细查询。

日前,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6月20日,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和花溪区教育局分别公布该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及具体划片范围和今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服务范围。

根据方案,各校要切实控制招生规模和跨片区择校就读。适龄少年、儿童到规定的片区内或指定的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中心城区“两改两迁”户适龄少年、儿童可到原片区学校就读或实际租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就读。学生到校报名时间为8月30日—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全市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同期同步招生。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公办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依据各县、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片区,免试就近入学;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调剂外,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观山湖区:户籍在观山湖区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8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9日。

新生报名时须带户口簿;带房产证或租住合同与房管部门出具的未购房证明。中心城区“两改两迁”户适龄子女报名时须带户口簿;拆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拆迁协议;居住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报名时须带户口簿;务工经商证明材料;居民证明材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条件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相一致。不符合该条件的,均由县、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属于观山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持户籍等证件至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和领取《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证明等材料于7月7日至8日到教育局划定的片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市教育局将于6月初汇总市内五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各区招生举报电话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此外,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迁入观山湖区集体户籍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产权有关证件,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并凭重新登记的户口到户籍所属片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未在贵阳市购置房产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公办学校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在观山湖区就读的,需在6月15日至30日,持相关手续材料到观山湖区招生考试中心申请、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需在7月9日进行小学、初中报道注册。

入学须提供相关材料

观山湖区教育局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同时,2016年6月15日前迁入观山湖区寄搭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招生后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2016年6月15日后迁入观山湖区寄搭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迁回监护人户籍所在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并凭重新登记的户口到户籍所属片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主城区公办小学、初中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持身份证明、家庭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到片区所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县、区报名入学方式由各县、区教育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小升初可结合农村学区实际,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花溪区:6月下旬至7月中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完成登记、审核和报名,录取、分班将于8月下旬完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7日,学校将于8月14日前下发入学通知。民办学校“小升初”面谈、录取在6月29日至7月15日完成。

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县升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县、区教育局查验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户口簿、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跨县转学手续,由转入县、区教育局安排入学。跨县选择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无需办理上述手续。

属于花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花溪区学前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前教育证明材料、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特别提醒:主城区内因义务教育招生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一律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核查,学生家长无需到房产交易大厅自行办理。

需在花溪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在7月17日之前,登陆贵阳市花溪区教育网招生信息,填报《花溪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随迁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将在花溪区社保中心连续三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凭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交到教育局确定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学校将于8月14日前下发入学通知。

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随务工父母在主城区居住并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需登录市教育局网站,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或扫描二维码下载“阳光招生”手机客户端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4日-6月15日每天7:00-21:00;需升入主城区公办初中的,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此外,花溪区教育局规定,年满三周岁幼儿可报名公办幼儿园,家长需携带户口薄、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截止登记时间,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生人数,直接录取;登记人数多于计划招生数,将采取抽签方式录取。

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其父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居住证、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此外还有儿童预防接种证。若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外县、区户籍,另一方为本地户籍,该随迁子女入学时,同样须提供上述“五证”。其中,本地户籍一方无需提供《居住证》和务工或经商证明。

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但该儿童为外地户籍,其入学时除提供家庭户口、住房等证件外,还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在我市办理的《居住证》。

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等“新三区”,并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

要按期公布招生方案

招生开始前,民办学校要依法制定招生方案,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于6月1日前上传至“石家庄市民办教育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到期未公布招生方案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2018年招生资格。

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全程监管,重点对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招生结束后,民办学校要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招生计划数,向学籍主管部门盖章上报招生结果。对超范围、超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

多举措

抑制“学区房”炒作

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但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不得以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而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提供拆迁协议、现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县、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住址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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