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萄京棋牌官网登录2015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近日,泰安岱岳区教育局公布2015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自2015年秋季开始,岱岳区义务教育学制由“六三”学制调整为“五四”学制,学制的调整并不会影响学生入学。记者了解到,只要符合岱岳区入学条件的学生,不论之前处于哪类学制,都可以正常入学。

2015年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18
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8】8
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益,经区政府批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岱岳区“六三”学制调整为“五四”学制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据了解,今年岱岳区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实行依法招生、划片招生、免试入学、阳光招生、均衡编班、诚信招生六个原则。按照招生规定,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招生入学工作,岱岳实验中学、大河学校、岳峰小学具体负责各自片区内的招生入学工作。菁华双语学校、英雄山双语学校原则上只能招收岱岳区生源。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指导意见,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促进公平,切实保障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教育均衡,确保人民满意。

指导思想:2018
年石景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
号),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臵,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和就近入学原则;坚持教委主导组织实施原则;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岱岳区义务教育学制自2015年秋季开始,由“六三”学制调整为“五四”学制,也就意味着岱岳区将有两个年级小学毕业生同时升入初中。对此,记者从岱岳区教育局了解到,对于此调整,学生及家长大可不必担心,“六三”学制调整为“五四”学制,都是从小学和初中的起始年级开始调整,其他年级继续保持原来的“六三”学制,不会影响其正常学习。

二、招生原则

  二、入学政策

各小学不准拒收本学区内学生

1、坚持划片招生原则。按泰山区户籍和现住址,继续实行中小学划片招生。学校招收本学区学生,学生到本学区就读。

  (一)入学资格

今年岱岳区小学招生要求,各小学招收年满6 周岁(2009 年8 月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
周岁的儿童就读。凡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由家长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由辖区教育办公室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2、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得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

1、 凡年满 6 周岁(2012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市石景山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学校划片或在学区范
围内计算机派位(登记)入学。2018
年,在我区教育资源配臵相对均衡的学区,针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逐步探索多校划片入学方式。

各小学都要按照划定学区接收适龄儿童入学,不准拒收本学区内学生。非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入学。拥有合法房产并随监护人在该辖区实际居住且符合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确需在该辖区就读的,由所属学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入学。特殊情况需到外地就读的要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办公室办理相应的就读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3、坚持计划招生原则。严格落实招生刚性计划,做到应招尽招,不得削减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以下达的计划作为建籍依据,招生过程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直至计划完成。

2、
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入学和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入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学生按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对于初中招生,要求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定学区,妥善安置本学区内符合招生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具有岱岳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岱岳区就读,须在2015
年8 月25
日前持小学学籍证明、户口薄、住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4、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情况“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 具有本市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户籍
所在地(持户口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监护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就近入学。

8月30日至31日新生报到,9月1日入学

5、坚持依法招生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泰安市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6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招生,不得违法、违规招生。

4、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的适龄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
务教育,须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已实际居住 3
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 3
年以上等条件,可在学区内通过计算机派位入学。

此外,记者从岱岳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要求各学校要摸清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对照应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监护人,按通知要求送适龄儿童少年到指定学校就读。

6、坚持诚信招生原则。继续实行家长诚信承诺书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学生纳入中小学招生非诚信名单,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符合在泰城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只能安排到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须回户籍地就读,学生和家长必须服从。学校要张贴家长和学生承诺书样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营造诚信招生环境。严格实行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诚信招生承诺书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师德考核办法严肃处理。

5、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
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父(或母)为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石景山区义
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资格审核、认定。

新萄京棋牌官网登录,按照招生时间安排,8 月11日—25
日,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及区直义务教育段学校安排部署招生工作,各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工作。8
月26日—29 日,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 月30日—31 日,新生报到。9
月1日,新生入学。

三、招生管理

6、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9
月3日,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义务教育段学校、泰山菁华双语学校、英雄山双语学校向区教育局基教科报送招生工作情况汇报。9
月5日前,各学校利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学籍信息录入。9
月6日—12 日,区教育局审核学籍信息,对符合规定的新生予以建籍。

今年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的办法是:

7、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1、统一组织招生。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由泰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步骤“四统一”。市直及以上、泰山景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泰安英雄山中学初中部的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泰山区教育局管理,辖区内的学校要严格执行“五四”学制。因城市新区建设或工作单位地址搬迁等原因,家庭住址已迁入岱岳区或高新区的人员子女,分别由岱岳区或高新区负责接收入学。

8、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
以在公办或民办中小学就读。

2、规定范围招生。凡户口随父母在泰城暨泰山区辖区内派出所并在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属于划片招生范围。

(二)入学办法及相关规定

3、网络录取招生。从今年起,小学实行网上采集信息、网上录取和查询,初中实行网上信息完善、报名、网上录取和查询。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各中小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每所学校至少准备一台具备上网功能的电脑,专门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提供报名、查询等服务。网络招生的网址为:Http://tsedu.993721.net。

  1、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小学

2018
年全市继续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或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拥有房产,
应在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录入信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严禁非正常跨区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我区进行信息采集的学龄儿童,将无法正常入学。参加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还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石景山区
2018
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持户口簿或石景山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到划定的公办小学审核登记信息。当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
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 6
年内只能协调解决一户对口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
9
年内协调解决购房人子女一户对口入学申请。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信息单独采集。

石景山区教委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四个学区,对北京市户籍学生及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实施单校划片与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2018
年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随机进行录取。区教委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如遇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严重不足时,各小学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本校
2018
年入学招生录取顺序,经审核同意向社会公示后,方可实施。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小学登记入学不得进行入学考试、面试,不得收取报名费。

  2、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对口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京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就近登记入学和多校对口学区内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升学方式,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入学。我委鼓励学生以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回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申请到外区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各小学进行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再由家长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我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可以在家庭新住址所在地学区内申请入学。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交到现就读小学,各小学进行初审后,统一到我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入学区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京就读

(1)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18
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居住,2018
年需在本市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2018 年5 月 22 日期间,
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5 月17 日至 25 日自行上网查询网上联审结果,5 月 18 日至 5 月
31日携带系统打印的《石景山区 2018
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单》、在京就业务工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
材料,到在京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具体审核标准执行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2018
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石政发【2018】2
号)。审核通过后的非京籍适龄儿童信息方为有效信息。区教委根据区域内各公办学校资源配臵状况和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
分布和需求状况,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等综合因素,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招收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人数。

通过审核的学生家长还应在区教委规定时间登录石景山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志愿,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采用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不按期填报志愿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入学资格。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对其子女信息采集表中
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视为“五证”审核信息无效。已获得我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
护人还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未来在我区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2) 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区公办学
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以选择回原籍升入初中。仍需在我区继续接受初中教育,由小学审核入学资格,符合审核标准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将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4、 其他入学方式

(1) 就读寄宿学校(班)

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到 2020
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具有招收寄宿生资格的公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公示。学校须在
6 月 10
日前完成寄宿生录取工作。自愿要求进入寄宿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
2018 年 4 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

(2) 就读艺术教育特色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科技教育示范学校

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通过专项测试到有关特色、特长校(班)就读。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
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8
年全区招收特长生的人数不突破全区初中校招生总人数的
4?,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区教委组织统一测试,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及测试办法等相关具体工作另行通知。2019
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3) 就读民办学校

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优先招收本区域内学生。民办学校要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在
6 月 10
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要按照区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新生。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向社会公示招生人数、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区域范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成长记录册为主要录取依据。

(4) 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培智中心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区教委根据残疾程度,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
首钢矿山子弟学校招生,须按照政策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将拟招新生名单报区教委备案。

  5、调整部分学校招生范围

2018
年,五里坨小学停止招生,招生范围调整给北京师范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附属中学京西分校小学部;向阳小学迁址到石景山区鲁谷路66
号(原京原小学校址),招生范围不变;石景山学校小学部停止招收北辛安地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在古城第二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两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三)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按照“做强西部、优化北部、提高中部、完善东南部”的发展策略,将所有中小学纳入集团化和学区化管理。在原有六大教育集团的基础上,2018
年,石景山区将在东南部学区成立北京景山远洋教育集团,以优质校景山学校远洋分校为龙头,建立以推动教育品牌升级为宗旨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完善我区“四横八纵”集群化发展格局,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区教委将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并会同各街道办事处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精神,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关于入学的要求

为保证本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都能够入学就
读,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统一操作,要服从区教委的统一调剂和安排,顾全大局、服务全局,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稳妥解决有关入学问题的信访和纠纷。小学、初中入学工作严禁政策规定以外的跨区、跨片和二次流动。各学校要依托北京市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录取的新生要及时建立学籍,并将学籍固定在被录取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确认
后,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录取名册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各学校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宣传和讲解工作,让学生家长了解小升初政策,明确升学预期,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工作顺利实施。

(三)关于收费

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各中小学均不得收取入学报名费和借读费。严格按照《北京市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意见》执行。各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举行的各类专业测试不收取测试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费。各类学校的收费,均要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跨期收费,更不得超越“北京市中、小学统一收费项目、标准卡”
的规定自立项目乱收费。

  (四)关于规范操作

1、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进行操作。

2、 各中小学应于 7
月上旬起发放正式“入学通知书”。在放暑假前,各小学要负责本校毕业年级学生的教育工作。

3、区教委将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生非正常流动。各学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的现象,各学校不得允许无学籍的学生进校就读。加大对民办学校学籍管理监管力度,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无学籍学生进校就读,如经查实,区教委将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4、
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市、区教委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区教委随时核查和调用学籍库中的数据。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对区教委按照政策协调安排的学生,必须无条件接收。

5、
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向区教委办学管理科上报申请调整计划的请示,经区教委主任办公会同意并报市教委批准备案后方能实施。

6、杜绝违规操作。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以上情况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7、关于落实公示制度

(1) 区教委将向社会及时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

(2)
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臵公示学校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在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要认真总结经验,
在规定时间将招生工作总结报送至区教委办学管理科和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五)关于信访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石景山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访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市民解释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树立首都教育形象,确保社会稳定。区教委办学管理科定期对全系统受理、承办及处理义务教育阶段信访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六)关于宣传与监督工作

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要面向社会做好引导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
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2018
年,市、区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导室及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班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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