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幼升小材料审核首日场面火爆 全家夜宿现场

春节假期结束了!家长们开始陆续上班,2016年幼升小进入“轨道”,面对孩,即将幼升小,我们需要准备什么了?下面整理了2015年最全幼升小的信,即将幼升小的家长赶紧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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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时间轴

幼升小报名的脚步逐渐逼近,各类相关政策也将陆续出台。很多家长表示面对幼升小的准备材料,真的是一脸懵懂。尤其是复杂的五证到底如何准备?坐在家里着急疑惑的家长们,接下来,小编就提前为你们解解惑,我们根据不同区域往年的幼升小要求进行了汇总。如果你家宝宝是北京本土娃,那么你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每一年的幼升小资料审核期,对于非京籍家长们来说,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按照昌平区教委的时间安排,5月16日是2017年回龙观地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审核第一天,据回龙观社区网发布的消息,很多家长们一天前就早早开始排队,支起帐篷、打起地铺,可以说是有备而来。

2-3月:民办校报名及考试、义务教育政策陆续公布

北京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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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民办校考试录取、义务教育政策陆续公布

一、全家户口薄

家长们对此现象也连连叫苦,在留言中可以看到这场“辛苦战”让原本焦虑的家长更多了一丝愤怒。有家长表示因为不了解审核标准,因此想多留些时间做准备:“早去的原因很简单,大家都不清楚要交的材料到底是什么,万一一次审不过还有时间准备下次。像朝阳区都是网上预约时间,把材料明细都列得很清楚,去交材料的时候没多少人排队。”也有家长反映希望增添网上预约系统:“昨天去看了一眼,场面非常非常混乱,为什么不能像别的区一样,网上填完表直接给预约好现场审核五证的时间?省得家长们一宿宿排队。”

5月:5.1-5.31,信息采集开始

各街道办事处统筹审核“全家户口簿”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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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月中旬,小学报名

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情况需提交结婚证和双方户口簿

中小学家长圈

7月:小学录取结束

二、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

提醒各位家长现场审核之前,还是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以免耽误孩子上学,以下为各区非京籍审核时间及审核标准:

从2015年幼升小的时间轴可以看出,现在是春节过后2月份,这个时期开始,北京各区的政策会陆续发布,而在11月开始部分民办校的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

房屋产权证署名需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姥姥姥爷、爷爷奶奶。

昌平区

幼升小准备材料

三、出生证明

— 审核时间—

根据往年幼升小入学情况,小编将京籍和非京籍入学所需材料进行了归纳,仅供参考,详情如下

区卫计委审核与儿童、少年相关的生育情况证明

5月16日-5月21日

一、京籍上小学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

四、预防接种证

— 审核标准—

1、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五、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一)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注:每年5月1日开放北京义务教育信息采集系统,北京籍家长按照户口簿、房产证上的信息如实填写,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凭这张表就可以到学校去登记啦!

今年5月开放北京义务教育信息采集系统,北京籍家长按照户口簿、房产证上的信息如实填写,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凭这张表就可以到学校去登记啦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或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在昌平区自有商品住宅(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申请审核时须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2、全家户口簿;

六、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屋产权证

如果你家宝宝是外地娃,那就要根据你的居住区域来准备材料喽~小编以海淀区为主要模板,其他区域有特别需要的材料会标注: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代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4、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非北京籍户口儿童: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代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注册单位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二、非京籍上小学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

海淀区:

(二)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一、全家户口簿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17年5月31日)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各区具体要求不同,以本区要求为主。大概对务工就业证明的要求可以看下: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今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要保持一致。

1。申请人自有商品住宅的,须提供住房城乡建设、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签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应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16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的安全。

2).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应提交其父或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商品住宅的,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平房一间改多间,以及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3).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亲家庭应提交父母离婚证书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4).申请人在市场工作的,应提供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租赁合同。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1。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

以上只是大概要求,2015年有些区还要求出示3个月内缴纳的保险证明。还有些区会要要求父母双方必须在本区工作,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超龄儿童应提交以下材料: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材料。填写并提交《2016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等。

2。如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二、在京暂住证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有些区会要求租房或者购房必须都是在本区,在外区基本上就不符合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持有的暂住证应为海淀区公安机关制发。暂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在当年3月1日之前,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凡暂住证从外区迁入海淀区的,迁入日期须在当年3月1日之前。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1).购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暂住证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2。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2).租赁房屋的,需提供规范文本的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流动人口登记证明、租房纳税证明。

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修改无效。

3。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3、全家户口簿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五)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需提供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需符合当年入学规定,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1、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应提交住建、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4、在京暂住证

自2016年起,海淀区对适龄儿童入学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就近入学学位。

昌平回龙观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如下:

1).父母双方应持有本区《暂住证》。

2、申请人在海淀租房的,应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能证明在此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房屋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交安全责任书。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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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政策要求限制内,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

租住单位公房的,提交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房产证复印件。

东城区

3).《暂住证》地址应 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租住农民个人房且无房产证的,须提交以下三种证明之一:①房屋地契证明;②建房屋审批证明;③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以上三种证明都须经镇政府审核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审核时间

4).暂住证为打印暂住证,不得修改。

租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出具房屋情况证明,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街道办受理审核申请:5月17日-5月23日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出具的居住证明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出具的居住证明无效。

— 审核标准 —

拿着以上5个证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注意,北京各区对非京籍五证的详细要求各有不同,具体以各区发布的政策办理证件材料。

自2016年起,海淀区对适龄儿童入学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协调入学学位。

证件一、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审证前提:申请人双方均在北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东城区就业,(下列)三类情况需符合一条:

申请人或其配偶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

1、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于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个体工商户:东城区营业执照(证件日期距离017年5月15日满半年),正常营业,依法纳税。(要求原件,复印件需要盖公章)。

2、在蔬菜、服装、海鲜等合法市场经营的,应提交当年3月1日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3。法定代表人:东城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证件日期距离017年5月15日满半年),正常营业,依法纳税。(要求原件,复印件需要盖公章)。

3、在本市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2017年3月1日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4。股东或合伙人:东城区工商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生效具体时间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要求原件,复印件需要盖公章)

4、在本市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当年3月1日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证件二、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5、在本市注册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交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备案、变更日期在当年3月1日之前并加盖公章,并于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五类申请人或其配偶应于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且前一年3月至当年5月之间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及出租房屋完税证明(2017年5月15日前开具)。

申请人子女获得我区入学就读资格后,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该申请人子女未来在我区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3。租单位公房:房屋产权证、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应距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工作证明开具单位应与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此证明采用海淀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此证明显示的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少年姓名等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离婚判决书)。

此证明应为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原件。

3。超龄儿童需要提供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2016年当年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与病情相关联的检查报告、病历、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朝阳区: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薄

1。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即可。

二、朝阳区开具的暂住证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证件机打,涂改无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暂住证有效期限起始时间距当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

3。北京市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东城区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开具时间应距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京实际居住证明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日期距当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的出租房屋纳税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1。证件需要按照模板办理。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父母持有东城区北京居住证或登记卡可视为由此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一方即可。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期限应距当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社保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到当年5月9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缴费。

网上信息填报核对标准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经营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且其成为经营者的时间及成立日期距当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申请人提供证件材料与网上信息采集信息一致且符合审核标准,不得冒用、盗用他人信息,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西城区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有效证明。

— 审核时间

西城区:

网上信息联审: 5月17日-5月19日

一、全家户口薄

街道办事处现场接待审核:5月22日-5月26日

二、西城区开具的暂住证

— 审核标准

起始时间应为当年4月20日之前,并保证在有效期内。父母至少有一方暂住证在本街道辖区内。

证件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三、在京实际居住证明

审证前提:申请人双方均在北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就业,(下列)三类情况需符合一条:

房屋一年以上完税证明应为当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发票,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7年1月至3月)+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3。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东城区:

4。股东或合伙人: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全家户口薄

证件二、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二、东城区开具的暂住证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暂住证地址与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2017年4月30日前开具税票,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

暂住证开具时间应在当年5月15日前。

3。租单位公房: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

三、在京实际居住证明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租房时间距当年5月15日应满三个月及以上,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及完税证明。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抚养方相关法律文书)。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在东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在审核期间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最近三个月应连续缴费,当年5月15日后补缴无效。同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

3。父母是外地人孩子是香港户口,孩子不用提供户口簿,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正在正常营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为审核申请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距当年5月15日满三个月及以上且注册地址为东城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距当年5月15日满三个月及以上且注册地址为东城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成立日期应距当年5月15日满三个月及以上且注册地址为东城区。

1。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至少一方在本区街道办管辖内。

符合2、3条审核标准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证件机打,涂改无效。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3。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应在2017年4月28日之前办理。

丰台区: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薄

1。证件需要按照模板办理。

二、丰台区开具的暂住证

2。父母持有西城区北京居住证或登记卡可视为由此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一方即可。

暂住证制发日期应为当年4月21日以前。

3。持港澳身份证件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此证明。

三、在京实际居住证明

朝阳区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 审核时间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信息采集: 5月8日-5月31日

昌平区:

街道办材料初审:5月17日-6月1日

一、全家户口薄

网上信息联审:5月17日-6月2日

二、昌平区开具的暂住证

开具就读证明: 6月5日前

暂住证制发日期应为当年12月31日之前。

— 审核标准

三、在京实际居住证明

证件一、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审证前提:申请人双方均在北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就业,(下列)三类情况需符合一条: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按月缴费。

通州区:

2。个体工商户:朝阳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成立时间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正常营业,依法纳税。

一、全家户口薄

3。法定代表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成立时间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正常营业,依法纳税。

二、通州区开具的暂住证

4。股东或合伙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 “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正常营业,依法纳税。

三、在京实际居住证明

证件二、在朝阳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购房及租房时间应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房完税证明(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在前一年1月至当年3月缴满12个月。

3。租单位公房: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距2017年5月17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五、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目前2017年幼升小入学政策还未正式出台,因此材料中的一些起始时间仅为参考,具体时间还需以正式出台的政策为准,但2、3、4月份为幼升小入学政策出台的集中月份,我们会把最新的升学政策第一时间分享出来。家长朋友可以先将必备材料准备好,后期根据所需进行补充,以下是北京幼升小时间轴,请掌握好各时间节点,以免耽误孩子的入学时间哟。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离婚判决书)。

3。超龄儿童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该证明应写清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朝阳区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由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供)和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提供朝阳区2017年5月17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证件机打,涂改无效。

3。登记卡或暂住证距2017年5月17日已满6个月,或居住登记卡和暂住证相加距2017年5月17日连续满6个月。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证件需要按照模板办理。

2。证明中填写的孩子及家长信息需要与户口簿信息一致。

海淀区

— 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5月8日- 5月17日

网上初审: 5月16日- 5月19日

街道(镇)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5月18日- 5月27日

小学登记、审核入学信息:6月17日- 6月18日

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10日起

— 审核标准—

证件一、在海淀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或配偶提供在京证明,(下列五种情况需提供社保)同时符合一条: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7年3月1日(不含))。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

3。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

4。股东或合伙人: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备案、变更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并加盖公章)。

5。在蔬菜、服装、海鲜等合法市场经营:营业执照(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

证件二、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特别提示:海淀区2017年上学与2016年地址入学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6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能证明在此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离婚判决书)。

3。超龄儿童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填写并提交《2017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我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等。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海淀区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为2017年5月17日(含)之前。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暂住证“有效期限”的截止时间应在2017年5月31日(不含)之后。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证件需要按照模板办理。

2。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少年姓名等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

丰台区

审核时间

采集时间:5月8日-5月31日

申请、审核时间: 5月16日- 5月31日

审核标准

证件一、在丰台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及配偶提供北京工作,(下列)情况需符合一条: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6年12月至3月)。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4。股东或合伙人:营业执照。

证件二、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属实证明+出租房屋完税证明(2016年12月至申请月)。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户口簿及其它证明材料能清晰表明审核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少年的关系。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为017年4月26日(含)以前。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机打,涂改无效。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使用统一的规范文本、内容齐全。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信息和户口簿一致。

石景山

— 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5月8日-5月31日

街道办现场审核:5月17日-31日

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区内志愿填报:6月22日8:30-23日17:00

区义教办对非京籍进行学区内按志愿计算机派位:6月28日前通过五证审核但未被学区内学校录取的非京籍学生填报(全区内有剩余计划学校)志愿:6月28日8:30-17:00区义教办对通过五证非京籍按志愿进行全区内计算机派位:7月1日前

— 审核标准

证件一、在石景山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双方均在北京工作,在京缴纳社保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2017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社保自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在京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租住房屋的,需一方自2017年1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4。股东或合伙人: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已获得我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未来在我区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证件二、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有房产:住建或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户入学申请,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9年内协调一户入学申请。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房主在审核现场签署的《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及房主于5月8日前依法缴纳有效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租赁费1年的完税证明(应注明房屋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租住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3。租单位公房:单位应为房屋的产权人,并提供单位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离婚判决书)。

3。超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提供《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医院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身体康复可以入学的诊断证明。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其中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在石景山区属地派出所签注时间应在2017年5月8日前。

2。
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现居住地址与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 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石景山区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门头沟区

— 审核时间

街道办信息审核:5月16日-31日

各小学现场审核:6月17日-18日

— 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在门头沟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最近三个月应连续缴费(2017年2月至4月)。同时应提供半年以上(合同起始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前)合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证明显示的缴费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一致。

2。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2017年4月28日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址为本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2017年4月28日前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址为本区。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地址为本区。

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部门或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以及房主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的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以上证明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半年以上,签订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前。住所应适宜居住,并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2)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3)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双方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区教委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门头沟区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门头沟区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前。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持有本区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即可。

2。适龄儿童及其审核申请人信息和户口簿一致。

房山区

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5月8日-31日

乡镇(街道)五证审核:5月16日-31日

入学报名,学校审核材料:6月24日-25日

审核标准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在房山区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无效。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房山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由房山工商分局牵头,区教委和各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对市场主体进行严格审核和实地考察,凡未实际经营者,其营业执照一律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或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区教委统一印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2。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通州区

— 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5月8日-31日

启动五证审核:5月17日

持“五证”和“就读证明”到派位和分配的小学审核登记:7月2日

— 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社会保险在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

2。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且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且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为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情况购房时间应为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

2。审核申请人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通州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在通州区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以上情况租住时间起始应为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2017年非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入学情况表
》(此表由区教委统一印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

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顺义区

— 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5月8日- 5月31日

启动五证审核: 5月18日

街道办反馈审核结果:5月31日前

— 审核标准—

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有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加盖北京市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加盖顺义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区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有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16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的本区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有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16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本区工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有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16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无效),须提供本区住建、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须在2017年4月30日以前。

2。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日期至少为6个月以上(截至2017年4月30日),中间无间断。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能清晰表明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的关系。

2。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3。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居住在本区,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有效证明。

大兴区

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 5月8日-31日

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本区内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区住建、国土等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17年8月31日前为准)。加强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按照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及相关材料。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大兴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1。截至2017年4月28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连续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

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怀柔区

— 审核时间

部门联合材料审核:5月17日-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部门联合审核证明材料齐全后,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提出审核申请:5月17日-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审核标准

在怀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怀柔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以及截至申请月的前六个月内连续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录、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营业执照截至时间为2017年5月8日。

在怀柔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仅限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镇乡政府或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区县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办理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8日且在有效期内。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平谷区

— 审核时间

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材料审核:5月17日-5月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 审核标准

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平谷务工就业证明,在平谷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

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证明无效。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当年5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延庆区

审核时间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申请审核手续:5月31日前

审核标准

在延庆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或延庆工商分局(所在地工商所)分别办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在延庆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延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本区截至申请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起始日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补缴不属于连续缴费。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区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应在2017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在延庆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由延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流管办分别办理,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下载)、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以及房主依法缴纳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车库、储藏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以及房主依法缴纳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由延庆公安分局(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制发、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2。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
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开具时间应在2017年5月15日以前。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户口簿信息,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参加小学一年级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儿童应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的审核标准

由居住地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即可视为有此证明,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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