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小学入学政策出炉 报名时间8月20日~21日

8月9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郑州市市区2015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市区2015年小学报名时间定为8月18日、19日。按照要求,年满6岁6个月的儿童要全部入学。

8月18日、19日市区小学招生报名今年秋季开学时,郑州市区满六周岁六个月的适龄儿童将全部入学。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市区适龄儿童上小学的报名时间为8月18日、19日两天。时间?8月18日、19日报名今年市区小学的入学报名时间是8月18日、19日两天。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所需要的证件不同。其中,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教体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保障?六周岁半儿童全部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在郑州市区,如果是生源较少的地段,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生源较多的地段,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进行适当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原则?划片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实行的是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今年市区的学校招生依然坚持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市教育局表示,各类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教体局)批准。”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及孤独症资源教室建设和师资队伍的引进。要求?严禁招收择校生市教育局要求各个小学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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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半儿童全部入学

制图/刘志强

根据《通知》要求,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结合我市市区实际,今年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应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进行适当控制,但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

8月8日上午,郑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市内九区2017年小学入学政策。

各校不许接收“择校生”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秋郑州市市区新增的14所小学投入使用。各区均保证6周岁4个月(即2011年4月30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其中,航空港区各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小学生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20日、21日两天。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今年郑州市的市区小学入学仍然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

同时,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其中关于适龄儿童的实际住址认定,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郑州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需注意的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一定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在妥善安排好孤独症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同时,各区教体局要进一步做好孤独症资源教室建设和师资队伍的引进,积极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郑州市要求各区、各小学做好入学前登记,落实“一人一案”,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依法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学校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

通气会上还明确了“招生红线”。按照要求,各小学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

《通知》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收费的有关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进行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对于民办学校,《通知》要求,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民办小学依法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郑州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报上名,请家长错峰报名,不要连夜排队。(记者
杨万东 通讯员 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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