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一轮职教改革实施方案出炉 鼓励企业办职教

教育部简报〔2017〕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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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下发职教改革方案,将畅通农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通道

青海省委、省政府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优布局、调结构、促融合、助脱贫、增活力、提质量、强队伍、建体系上下功夫,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建立和完善符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2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日前出炉。《实施方案》从体制机制、产教融合、教师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为我省职业教育指方向、明路径。

新京报讯1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办学体制等方面提出改革要求。文件表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要大力办好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聚焦调整布局,解决专业不精准问题。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布局形成西宁市以国家和省级骨干院校为示范、以绿色发展为特色的职业教育核心引领区,海东市、海西州以产业带动专业的职业教育重点推进区,海南、海北州及青南三州以绿色产业和生态保护为基础的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区。立足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和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建设紧贴产业的专业及专业群,并建立专业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让专业随着产业的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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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出,到2022年,湖南职业院校毕业生本省就业率达到60%以上。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瞄准湖湘产业需求开展以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技术服务。

聚焦产教融合,解决办学体制机制不活问题。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吸引各类企事业单位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在已组建交通、卫生、建筑通信、现代农牧、服务业等职教集团基础上,再组建特色旅游等职教集团,鼓励和扶持企业优秀技术能手在学校设立大师工作室、职业院校兴办校办产业、企业将生产线建在职业院校,大力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学生到企业挂职、实习制度,明确省内规模以上企业每年拿出5%的岗位接纳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实践,推动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采取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联办、与园区联办以及由产业园区向职业院校选派校领导等措施,形成学校、企业行业、园区优势互补和技术技能人才共享机制。

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

同时,湖南省还将着力打造“专业支撑+产业扶贫+技能培训”特色的乡村振兴服务模式,开展农民种、养、加工、营销和互联网等技术技能培训。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畅通农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通道。

聚焦师资队伍,解决职业院校师资短缺问题。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职业院校教师配备标准,核定教职工岗位总额,对“双师型”教师、实习实训教师和其他教辅人员不足的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对现有教师实施三年培训计划,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度,并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对口援助机制,采取一对一顶岗、团队式帮学等方式,提升教师业务水平。深化职业院校职称制度改革,在中等职业学院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支持职业院校推进内部薪酬分配改革,采取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殊人才津贴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提高教师待遇。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也在文件中被提及,具体建设措施为:推进1—2个城市(或城市群)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遴选建设3—5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和2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县市区。制定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办法,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发挥大中型企业深化产教融合示范引领作用,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等领域重点建设培育5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等。

聚焦保障机制,解决职业院校投入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中职生均公用经费、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联动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教育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确保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只增不减。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政策,采取在职业教育领域加快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探索建立教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等方式,不断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为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湖南省计划到2022年,建立5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遴选1000名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半年以上;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每5年不少于6个月,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新入职专业教师不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前3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

●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

在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湖南将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统筹现有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确保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年。经费投入注重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中部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新京报记者 高杨 校对 吴兴发

●到2022年,我省将建立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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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开展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工作,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和院校;

●重点遴选、支持建设一批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群;

●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推进资源共享、以强带弱、优势互补;

●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全面推广“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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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企业依法参与办学

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行职业院校全员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因岗聘人、按岗定薪、依绩取酬;

●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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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聘请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明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加强职业院校编制管理,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交流;

●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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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群

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加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建设一批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实践基地;

●建立紧密对接我省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专业,重点支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健康、养老、托育、旅游等紧缺专业;

●建立对接产业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群;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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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2020年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万元;

●公办技师学院在校生中的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的生均拨款标准可适当高于当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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