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推动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保障力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日前,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大保障力度,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完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重大任务,推动教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记者29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大保障力度,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完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重大任务,推动教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工作方案》明确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要求完善教育学籍系统与国家人口信息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库比对核查机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明确,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为此,方案要求,完善教育学籍系统与国家人口信息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库比对核查机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帮扶政策,深入分析辍学原因,对适龄未上学的失学儿童、少年,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因身体残疾而辍学的学生等类型,明确针对性工作举措。

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帮扶政策,深入分析辍学原因,对适龄未上学的失学儿童、少年,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因身体残疾而辍学的学生等类型,明确针对性工作举措。

《工作方案》强调加强学位保障,大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基本办学能力。加强教学保障,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加强资助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并做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工作方案强调,加强学位保障,大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基本办学能力。加强教学保障,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加强资助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并做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教育部及省级、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使命,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强化督促落实,加强控辍保学重点县监测,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工作。统筹整合资源,引导教育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总结推广一批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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